欧美本土老妇碰|国产精品伊人久久婷五月综合|亚洲国产理论在线|国产制服丝袜av一区二区

行業動態

行業標準保障環境信息互通共享 ——解讀環境保護部最新發布的十二項環境信息標準

2018-04-02 08:43:13 小沐 61

行業標準保障環境信息互通共享 ——解讀環境保護部最新發布的十二項環境信息標準

   2015-02-26


  中國環境報記者徐麗莉

  環境保護部近日發布了《環境信息共享互聯互通平臺總體框架技術規范》等十二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這十二項標準均為環境信息標準,皆為首次發布。

  在信息化飛速發展的當下,發布關于環境信息互通互聯、數據接口、環境信息交換等十二項環境信息標準意味著什么?十二項標準頒布的背景和用意在哪里?這些標準的頒布對于環境信息化建設又有哪些作用?為此,記者專訪了參與標準編制的環境保護部信息中心副主任徐富春。

  ■十二項環境信息標準可以做什么?

  十二項標準配合新《環保法》的實施,是落實“整合、共享、暢通”總要求的必要途徑,對環境信息化建設具有指導性、規范性和系統化的推動作用

  中國環境報:《環境信息共享互聯互通平臺總體框架技術規范》等十二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近日首次發布,這十二項標準是在什么背景下提出的?

  徐富春:《環境信息共享互聯互通平臺總體框架技術規范》等十二項環境信息標準的發布有3個層面的考慮。

  第一,早在“十一五”期間,環境保護部副部長李干杰就提出了環境信息化建設要標準先行,為此,環境保護部信息中心就開始系統化研究環境信息標準,后來制定了《環境信息化標準指南》,這十二項標準就是從指南發展而來。

  第二, 2014年底,環境保護部副部長吳曉青在部長專題會上強調,信息化是提高環境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尤其是經濟新常態下的環保工作更要與信息化緊密結合起來,他提出了環境信息化建設與發展要實現“整合、共享、暢通”的目標。

  “整合、共享、暢通”也是環境信息化建設與發展的總要求,符合環境信息化建設與發展的規律。六字總要求從不同的層面詮釋了信息化,但是基礎層面的落腳點都是環境信息標準。如整合資源,無論整合基礎設施資源還是信息資源,沒有統一的標準是無法進行的;共享數據與信息更需要標準支撐,不同格式的數據和信息就好像不同語言,沒有統一標準支撐,就無法實現交換和共享;暢通也需要標準來服務,不同規格的信息化系統與平臺要互聯互通,形成一體化能力必須遵循統一的標準才能實現,就好比中國移動與中國聯通之間可以進行網絡通訊,就是因為采用了同樣的網絡協議標準。因此,環境信息標準是環境信息化建設與發展的基礎,這十二項標準也是落實“整合、共享、暢通”總要求的基礎保障。

  第三,“國家環境信息與統計能力建設項目”2014年通過了驗收,項目基本建成了“三層四級”的環境保護業務專網,極大地提高了環境信息化基礎能力。在項目建設和實施過程中,急需環境信息化標準規范,這十二項標準就是項目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

  中國環境報:環境信息標準在環境信息化建設中處于什么地位?十二項環境信息標準的發布對于未來環境信息化建設有哪些重要意義?

  徐富春:環境信息化標準一直是環境信息化一項基礎性能力建設內容,貫穿整個環境信息化規劃、設計和實施的始終,也是環境信息化科學發展和有效運行的重要保障。在信息化建設過程中,標準體系、安全體系、運行維護體系并稱為信息化建設的三大基礎支撐保障體系。無論任何行業信息化建設,標準都是先行的工作,如果沒有標準做支撐保障,信息化建設就會出現問題,再去規范就會障礙信息化建設與發展。

  這十二項環境信息標準對于未來信息化建設主要起三方面作用。

  首先,環境信息標準具有指導性作用。互聯互通、數據接口和數據規范等標準對環境信息化建設有明顯的指導作用,可以明確信息化建設的發展方向,為信息化發展提供支撐。

  其次,環境信息標準具有規范化作用。很多標準都是技術規范,是信息技術和方法在環保領域實現與應用的保障。比如不同的技術實現導致不同的應用效果,要將信息技術應用到環保領域,建成符合環保業務需求的環境信息系統,標準可以將信息技術與環保需求有機融合,是信息技術實現與應用的必然要求。

  最后,信息標準可以系統性整體化地推動環境信息化工作。以往,信息系統只支撐一項環保業務,是單一信息化工作,對數據交換和信息共享要求不高,容易出現信息煙囪和數據孤島。但高水平的環境信息化建設需要一體化規劃、系統性整體化推進,這就需要制定互通共享的環境信息標準,確保環境信息系統互聯互通,保障環境數據和信息交換共享,從而推動環境信息化向高水平發展。

  中國環境報:新《環保法》于今年1月1日開始實施,十二項環境信息標準從哪些方面配合了新法的實施?

  徐富春:新《環保法》并沒有直接規定環境信息標準建設相關內容,但新《環保法》的落實都離不開環境信息化的支撐與服務,而環境信息化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建設內容便是環境信息標準,主要體現在4個方面。

  第一,新《環保法》第十五條明確規定,國家鼓勵開展環境基準研究。就是說,環境保護標準是新《環保法》強化的一項基本制度,十二項環境信息標準的出臺正是對新《環保法》強化這一基本制度的回應。

  第二,新《環保法》第十七條規定國家建立、健全環境監測制度。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制定監測規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監測網絡,統一規劃國家環境質量監測站(點)的設置,建立監測數據共享機制,加強對環境監測的管理。這就要求從技術層面上研究監測數據的共享機制,而共享的基礎是標準,只有制定了數據交換和信息共享的標準才能真正實現信息共享。

  第三,新《環保法》第二十條規定國家建立跨行政區域的重點區域、流域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聯合防治協調機制,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監測、統一的防治措施。統一的系統互聯和信息共享標準有利于更好地推進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聯防聯控。

  第四,新《環保法》對公眾參與和信息公開進行了專門規定。第五十三條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享有獲取環境信息、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的權利。第五十四條規定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統一發布國家環境質量、重點污染源監測信息及其他重大環境信息。而這兩項工作的落實都需要信息化來保障。比如要實現信息公開,各部門的信息就必須實現交換與共享,而交換與共享就需要標準來規范。同樣,公眾參與對信息化手段的需求也不斷增強。

  綜合幾方面來看,十二項環境信息標準是與新《環保法》緊密契合的,環境信息標準是落實新《環保法》的具體體現,而新《環保法》的貫徹落實也將推動環境信息標準工作的深入開展,兩者相得益彰。

  ■十二項環境信息標準

  如何解決信息化面臨的問題?

  信息標準通過對總體框架、數據交換、數據格式、數據接口、數據規范等進行詳細的規范,促進環境信息互通共享

  中國環境報:在這十二項標準中,其中4項是關于數據接口和交換標準,還有4項是關于數據規范的標準,這是否表明我國目前環境信息化面臨的主要問題就是數據不規范和信息不共享呢?這十二項標準的出臺是否有利于解決這些問題?

  徐富春:我國環境信息化建設現階段確實面臨標準不統一、規范不一致的問題,特別是數據不規范、接口不一致、交換不統一、共享難實現。以往,環境信息系統大多數是分散建設的,由于缺乏統一標準支撐,使得數據規范化程度不高,難以實現交換與共享,這種現狀已經嚴重制約了環境信息化水平進一步提高。以往單個系統可以獨立運行,不需要數據交換和信息共享做基礎,但是復雜的環境問題需要綜合管理和科學決策,也就是說,迫切需要進行數據交換和實現信息共享,這就是我們目前面臨的困境。而獨立建設的系統缺乏統一標準支撐,數據交換和信息共享就沒有有效途徑,就好比兩種不同語言,缺乏統一標準的翻譯,不能有效交流溝通一樣。

  因此,標準就是解決系統間不互聯、信息間不共享的利刃。

  第一,信息標準可以對數據交換、數據格式、數據接口、數據規范等進行詳細的規定,這樣即使獨立開發的系統,由于技術標準是一致的,數據是可以實現交換和共享的,一個系統的數據不會在另一個系統上出現“亂碼”。環境信息化發展了將近20年,急需改變“信息煙囪”和“數據孤島”的局面,以實現不同業務系統之間,以及國家與地方業務系統之間的數據交換和信息共享。

  第二,環境信息化繼續深化發展需要有更高、更嚴格的環境信息標準做支撐保障。信息化的根本目的是開發和利用信息資源,把數據變成信息,把信息變成資源,把資源變成智慧,這都需要有統一的標準做支撐。環境信息化建設與發展水平已經到了需要建設數據標準規范的程度。比如現在風靡的云計算,未來大家都在一朵“環保云”上開展工作,以統一的標準做支撐,就可以實現互通共享。在云計算技術條件下開展環境信息化建設,環境信息標準必須先行。

  中國環境報:目前,全國各級都在開展環境信息化建設,各地也有相應的環境保護標準,我國現在的環境信息標準處于什么階段?您認為,環境信息標準領域還有哪些需要進一步規范化和標準化?

  徐富春:現階段我國環境信息標準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無論數量還是質量都不能全面滿足環境信息化建設與發展需要,環境信息標準工作還處于初步發展階段。隨著環境信息化建設與發展水平的提高,對環境信息標準的需求也會越來越迫切,需要建立一個環境信息標準體系。

  這些年,各地在規模化開展環境信息化建設工作,有些地方也出臺了一些地方環境信息標準,一方面補充了缺失的環境信息標準,另一方面也為環境信息標準體系建設做出了貢獻。環境信息標準還有很多研究工作要做,標準是一項嚴肅認真的工作,既要科學性又要實用性。下一步環境信息標準需要加強基礎代碼類標準、應用支撐類標準、應用規范類標準、信息共享類標準的研究和編制,比如,未來關于污染源相關的基礎代碼標準、應用支撐和規范類標準,以及信息共享類標準都需要重點研究和編制。

  ■十二項環境信息標準如何落地實施?

  十二項標準是環境保護部信息中心與各地、各相關單位群策群力的結果,并進行了相關的培訓及推廣工作

  中國環境報:十二項標準將于3月1日開始實施,有哪些措施保障其實施?對于已出臺的十二項標準,您還有哪些期望?

  徐富春:這十二項標準是經過認真編制和嚴格審核的,在制定過程中,我們已經充分考慮了落地實施的問題。第一,這十二項標準編制不僅有環境保護部信息中心的參與,還聯合了江蘇省、北京市等多個地方的信息中心的力量,共同研究編制。標準的編制既體現了國家要求,也體現了地方需求,把國家和地方的智慧集合起來了。我們也廣泛征求了環境保護部相關司局的意見,這為標準的落地實施和推廣應用提供了基礎。

  此外,我們嚴格控制標準編制程序,在標準編制之前,廣泛進行需求調研和論證;在標準編制過程中,充分發揮環境保護部信息中心和地方信息中心的作用,結合國家和地方實際需求;標準編制完成后,我們邀請了有關方面的專家,包括科研專家、高校教授和工作一線具有實踐經驗的技術人員進行審核把關。

  第三,相比于其他的環境標準,環境保護部科技司對環境信息標準的審核更為嚴格,科技司先后組織了兩次專家審核,對標準的科學性和可行性進行了嚴格的審核論證。

  第四,由于這十二項標準與“國家環境信息與統計能力項目建設”同步推進,在項目的實施過程中,我們做了大量的標準落地和宣傳貫徹工作,這也為標準落實和推廣奠定了基礎。今年,我們也會繼續加強宣傳培訓力度,這是推動標準落地和實施很重要的手段。

  標準本身已經非常具體和明確,實施操作層面問題不大,但是由于信息技術變化快,標準的具體內容面臨不斷調整的需求,所以我們期待獲得更多的反饋意見,為標準的修訂奠定基礎,制定出更適合環境信息化發展的標準。同時,在我們承擔的環境信息化建設項目中,對標準的貫徹實施都會有相應的條款和要求。

  ★十二項環境信息標準

  一、《環境信息共享互聯互通平臺總體框架技術規范》(HJ 718-2014);

  二、《環境信息系統數據庫訪問接口規范》(HJ 719-2014);

  三、《環境信息元數據規范》(HJ 720-2014);

  四、《環境數據集加工匯交流程》(HJ 721-2014);

  五、《環境數據集說明文檔格式》(HJ 722-2014);

  六、《環境信息數據字典規范》(HJ 723-2014);

  七、《環境基礎空間數據加工處理技術規范》(HJ 724-2014);

  八、《環境信息網絡驗收規范》(HJ 725-2014);

  九、《環境空間數據交換技術規范》(HJ 726-2014);

  十、《環境信息交換技術規范》(HJ 727-2014);

  十一、《環境信息系統測試與驗收規范——軟件部分》(HJ 728-2014);

  十二、《環境信息系統安全技術規范》(HJ 729-2014)

來源:中國環境報 
【字體:      】     打印本頁    
0

沐歌環保
?